医院是病患高度聚集的场所,其污水来源广泛、成分复杂。以典型医院为例,污水水质波动大、水量小且变化幅度明显,在污水处理工程中具有代表性。医院污水中不仅含有有机污染物,还可能包含药物残留、消毒剂、诊断试剂、放射性物质以及铬、汞等重金属。尤其是在洗衣房和住院部排出的污水中,寄生虫卵、病菌和病毒等致病微生物含量较高。整体来看,医院污水的BOD、COD、SS、NH3-N和大肠杆菌等污染指标浓度较高,具有潜在的致病和直接致病危害,必须就地处理。
医疗污水泛指综合卫生院、专业病院及乡镇小型诊所等医疗机构向自然环境或城市管道排放的污水。其水质因医疗机构性质、规模和所在地区不同而存在差异。按床位数划分水量标准,每张病床每天排放的污水量约为200-1000L。卫生院污水中主要污染物包括病原体(寄生虫卵、病原菌、病毒等)、有机物、漂浮及悬浮物、放射性污染物等,未经处理的原污水中含菌总量可达10^8个/mL以上。
设计原则与参考标准
医疗污水处理系统的设计需要遵循多项国家和行业标准,主要包括:《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CJ 343-2010、《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918-2002、《小型生活污水处理成套设备》CJ/T 355-2010、《外壳防护等级IP》代码GB 4208-2008、《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GB2894-2008、《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T 191-2008、《产品包装通用技术条件》GB/T 13384-2008、《工业产品使用说明书》总则GB 9969.1-1998。
医院污水处理的基本要求
针对医院污水处理,需要满足以下要求:遵守国家及地方环保法律法规和技术政策,采用成熟的工艺技术及设备,充分发挥其优势,满足设计要求,确保稳定运行;在设计中贯彻节能原则,最大限度降低废水处理成本和运转费用,实现资源化利用,争取获得较大的经济效益;充分考虑工程操作、管理、维护的方便性,降低劳动强度;采取必要措施,尽量减少环境影响,避免二次污染;合理降低工程造价和运行费用,提高工程效益,同时最大限度地提高系统的可靠性。
处理工艺
一级处理工艺
常规一级处理的主要目的是去除污水中的漂浮物和悬浮物(SS),为后续处理创造条件。主要设备和构筑物包括:格栅、沉砂池、沉淀池等。格栅可去除污水中较大的颗粒物质和漂浮固体物质;沉砂池可以去除0.2mm以上的沙粒;沉淀池可去除污水中大部分悬浮物。一般通过一级处理可去除60%悬浮物和20% BOD5。
医疗污水处理系统中,医院污水一级处理和氯化消毒的典型工艺流程是:来自病区和其他含菌污水通过排水管道汇集到污水处理站,对于粪便污水应先通过化粪池沉淀消化处理,然后进入污水处理站。处理站设有格栅、调节池、计量池、提升泵和接触池。消毒剂通过与水泵联动或与虹吸水混合后,进入接触池,在接触池内污水和消毒剂经过一定时间的接触后达到水质净化和消毒要求之后排放。化粪池或沉淀池产生的沉淀污泥按规定进行定期消除和消毒处理。
二级处理工艺
二级处理主要是指生物处理。生物处理可以去除污水中溶解的和呈胶体状的有机污染物,其BOD的去除率在90%以上,出水的BOD可降至30mg/L以下,同时还可以去除COD、酚、氰等有机污染物。常规的二级生物处理技术如活性污泥法不能去除水中的氮和磷。因此,国内外开发了生物脱氮除磷的改进二级处理技术或称三级技术。它与二级处理往往结合使用,有时是对常规生物处理设施进行改造,使之具有脱氮除磷的功能。
设备新标准要点
新标准对医疗产生的污水、废气和污泥进行了全面控制,在强调对含病原体污水的消毒效果的同时,兼顾生态环境安全。在生物指标上,新标准对排入下水道与排入水体的卫生院污水提出不同要求。新标准严格区分卫生院性质,同时根据污水去向分为两个等级,并在原有标准基础上提出严格的控制各级指标。新标准考虑了消毒效果和生态安全性问题,针对不同性质卫生院及污水去向对消毒时间和余氯量均作了明确规定,严格了余氯标准的上限。在理化指标方面,对排入地表水体的卫生院污水和传染病卫生院污水的COD、BOD5、SS、动植物油、石油类、阴离子表面活性剂等指标都在原有标准基础上进行了严格的控制,以增强污水处理系统的抗风险性。考虑氨氮也消耗消毒剂,对氨氮也提出了严格要求。
医院污水处理设备适用范围
医院污水处理设备适用于医院、医疗、门诊、口腔、牙科、儿童医院、血站、防疫站、医疗服务中心、专科、妇科、卫生院、城镇医院、综合医院、精神病医院、宠物医院、美容院、整容机构、骨科医院、市立医院、人民医院等类似医疗污水的工业污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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