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室综合废水处理设备通常由废水分类收集单元、深度处理单元、生物处理单元以及综合净化单元等部分组成。整机运行功率较低,噪音控制较好,外形设计紧凑,性能稳定,可满足不同实验室的废水处理需求。设备运行成本相对较低,适用范围较广。
实验室废水分类与处理要求
根据实验室污水中污染物的性质,一般可将废水分为有机废水、无机废水和含病原微生物的废水。无机废水主要含有重金属、重金属络合物、酸和碱、硫化物及其他无机离子;有机废水常含有机酸、酚类、醚油类等有机溶剂物质;含病原微生物的实验废水则主要来自生物实验室检验废水、解剖台清洗废水等。
主要技术参数如下:
| 项目 | 参数 |
|---|---|
| 处理流量(m³/d) | 1.0 |
| 噪音(dB) | ≤65 |
| 额定功率(W) | 550×(1±5%) |
| 化学需氧量(CODcr) | ≤500mg/L |
| 生化需氧量(BOD5) | ≤500mg/L |
| 悬浮物(SS) | ≤300mg/L |
| pH | 6-9 |
| 粪大肠菌 | ≤500MPN/L |
| 肠道致病菌 | 不得检出 |
| 总余氯 | ≥0.5mg/L |
主要实验室废水处理方法
实验室综合废水处理设备在工艺设计上,通常会结合以下方法对废水进行针对性处理:
- 回收和再利用:实验室产生的大量废水首先可考虑回收利用,通过精馏、沉淀、结晶等方式实现资源回收。
- 稀释:部分实验室废水可通过稀释降低危害,例如含可溶性易燃溶剂的废水可稀释至不易燃状态。
- 中和:强酸或强碱废水应中和至pH 3-11,以降低后续处理难度和危害。
- 氧化:含硫化物、醛类、氰化物等的实验室废水,宜通过氧化处理转化为毒性更小、刺激性气味更低的化合物。
- 还原:许多化学物质如氧化物、过氧化物和重金属溶液,可通过还原反应转化为毒性较小的物质。例如,加入酸性亚硫酸盐或硫酸亚铁,可将六价铬还原为三价铬。
- 可控反应方法:对于实验室专用废水,可根据种类、处理能力、产品要求、设备设施等具体情况,选择蒸发、过滤、离子交换、吸附、电解等合适的预处理方法。
设备设计与功能优势
- 采用一体式、模块化设计,结构紧凑,占地面积小;系统组件多为快开式活接连接,便于日常保养和检修。
- 配置U-PVC前置过滤器,清洗和更换较为方便。
- 设备外壳采用U-PVC材质,注塑成型工艺。
- 通过在线pH仪表控制加药泵的启停,并具备迟滞量设置功能。
- 配置全自动絮凝沉淀过滤系统,可自动完成絮凝剂添加、聚合反应、沉淀及沉淀物过滤。
- 配备相应装置,可有效清除水中的大肠杆菌及致病菌等病原性微生物,并分解微量重金属离子。
应用范围
实验室综合废水处理设备广泛用于中、高院校、科研院所、医疗机构、生物制药、疾控中心、环监、产品质检、检疫检验、药品检验、血站、畜牧、医院、石油化工、企业等实验室及化验室的综合废水处理。设备凭借稳定的性能表现和良好的处理效果,在相关领域得到较多应用。
排放标准与依据
设备处理后的出水水质可优于《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和《生物工程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7—2008)等标准要求。相关设计参考依据还包括:
- 废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
- 废水综合排放标准(GB21900-2008)
- 《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
- 《室外排水设计规范》(GB50101-2005)
- JB2932《水处理设备制造技术条件》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1989.12.26)
- 《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1984.05.11)
- 《废水排入城市下水道水质标准》(CJ3082-1996)
- 《给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8-97)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估法》(2002.10.28)
- 《城市废水处理站废水污泥排放标准》(CJ3025-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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